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0—2021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中,1名员工因通过国家奖学金校级答辩(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)、1名员工因申诉进行重新评定后而不满足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,现根据《太阳成集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(试行)》要求,依次递补闫书敏、唐江弋两名同学,现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三天,自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意见以手写形式送至绵阳校区B5-4办公室郭兴玲老师或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:guoxingilng@tfswufe.edu.cn。反映情况需本人亲自据实告知,不接受匿名信、匿名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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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20日